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本学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现将2009年下半年“双盲”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位办公室抽查进行“双盲”评审工作:
1. 抽查名单见附件1。学位办公室将聘请两位校外论文评阅人进行“双盲”评审。
2. 各相关单位在10月21日前将被抽查到的按照“双盲”评审格式装订的申请博士学位论文(一式两份,每份须附“js33333线路登录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自我评价表”)和论文评审费(200元/本)送交学位办公室。逾期未上交论文者,学位办公室本学期不再受理其答辩事宜。
3. 各单位须聘请至少三位评阅专家(其中至少两位校外评阅专家)对学校抽查送审的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进行评审。评审工作应与学校“双盲”评审工作同时进行。为保证答辩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可适当增加论文评审份数。
4. 待学校和培养单位的评阅意见全部收回后,各培养单位方可安排办理以上申请者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事宜。
二、各培养单位组织进行“双盲”评审工作
1. 学位办公室抽查以外的申请博士学位论文,均由各培养单位组织进行“双盲”评审。每位学位申请者的申请学位论文“双盲”评审份数至少为两份。
2. 各培养单位在10月30日前确定每位学位申请者的“双盲”评审单位,并上报学位办公室审查备案(审查备案表样式见附件2)。学位办公室审查后方可进行论文送审。
3. 为做好“双盲”评审工作,各培养单位应建立评审单位(专家)数据库。10月30日前,将本单位所有二级学科“双盲”评审单位汇总数据库上报学位办公室备案,同时提交数据库电子文档。汇总数据库样式见附件3。
附件:1. 2009年下半年博士学位论文抽查送审名单
2. 学位申请者“双盲”评审单位审查备案表
3. 培养单位“双盲”评审单位汇总表
注:请被抽查到的同学按研究生院要求20日上午将论文评审费交研办。
学位办公室
200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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