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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添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相关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1-27 01:12:15     作者/出处:科研     阅读次数:[]
    请各位添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相关资料的老师于12月7日前,填写专家简况表,签字后送交研究生办公室。详文见下。
    
                                                         研究生办公室
                                                         2007年11月27日

附:关于报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的通知 
提交部门:研究生院   
提交时间:2007-11-26 10:14:0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随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原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建立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已不能满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需要。按照学位授权审核、质量监督等工作发展的要求,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进行扩充、更新。为做好本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的专家范围

    此次需报送信息的专家范围:专职教师中所有具有教授及相当职称、副教授及相当职称的人员。

    人事关系不在本单位的人员(兼职人员等)不计在内;本单位专职教师在其他单位担任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的,由本单位填写注明。

    二、报送内容的说明

    为了提高专家评审和咨询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本次专家信息库扩充需采集专家从事研究工作和指导研究生的学科领域等信息。若专家从事的学科领域不只属于一个二级学科的范畴,最多可填写两个二级学科,其中一个作为主要从事的二级学科填写在“主研学科”栏中。

    另外根据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发放评审费等需要居民个人身份证号,因此本次专家库建设需填写专家个人身份证号信息。

    三、报送方法的说明

    1. 收集专家信息

    专家填写《专家简况表》(见附件2)。

    2. 将专家信息录入数据库。

    由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将本单位专家信息录入专家数据库。(可到校园网研究生教育主页下载专家数据库结构)

    3. 材料报送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007年12月15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学位办公室。

    ①专家填写的《专家简况表》一式一份;

    ②录入本单位专家信息的专家数据库电子版(可发送邮件到xwb@jlu.edu.cn)。

    专家库扩充更新工作是完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系统,建立科学评价和专家咨询机制的基础性工作,对于做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的扩充、更新工作,认真填写专家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联 系 人:吕晓声

    联系电话:85166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