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及全体学生:
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学生应在新学年开学两周内交齐学费、住宿费。及时足额交纳学费、住宿费是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应尽的义务。新学年已经开始,提请各单位领导、研究生秘书、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督促学生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内及时缴费,也希望全体同学积极配合,保证新学年收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交费方式及收据领取方式:
一、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可将费用足额存入学校发放的中国银行“准贷记卡”或交通银行“太平洋学子卡”中,学校将通过银行统一划转。
二、在校研究生、本科生也可持现金或银行卡到财务处会计科、财务核算中心各科室(所在校区财务办公室)就近交费。为了确保学生的资金安全,学生应刷卡缴费,尽量不带现金到财务处,所有银行卡都可以办理缴费事宜,且不收取手续费。
三、在校研究生、本科生通过银行卡划转的缴费收据财务处统一打印,研究生学费收据在银行卡划转二个月后、本科生学费收据由财务处会计科发至本人所在学院,届时学生可持有效证件,到本人所在学院领取。如有特殊需要,本人可持有效证件到财务处会计科(行政楼301室)领取。
如有疑问,请与财务处收费管理科、会计科联系(收费管理科地址:行政楼214室,电话:85168860;会计科地址:行政楼301室,电话:85166310)。
注:请欠费同学在本月30日前结清。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转发范围:校内各单位及全体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