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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类别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1 16:25:03     作者/出处:     阅读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同学:

根据《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要求,我校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已启动,详见120日研究生院发《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重申如下:

1. 申请材料准备阶段:

申请人须按照材料清单(附件一)准备申请材料,同时须登陆国家留学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国家留学信息平台于2021510日开放。报名完成后打印申请表,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同送交至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单位材料收取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奖学金的上报时间须根据项目具体要求进行上报。

2.培养单位评审阶段:

收齐材料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认真阅读初审注意事项(附件二),组织材料初审及专家评审,评审后填写相关材料(附件三—附件五),同时在本单位内部公示评审结果。

请各单位于2021518日前按专家评审结果排序上报申请人材料。报送材料含:拟推荐人员名单(含word版,见附件六)、初审意见表(附件三)、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含PDF版,见附件四)、由培养单位负责研究生思政工作的领导出具的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五,含word版)和申请人其他全部材料。

3. 学校评审阶段:

学校将根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推荐情况组织校内终审,确定最终的推荐人选名单,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联系人:董墨

电话:85167671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1510

备注:请各位同学准备好材料,于2021年5月14日中午前交至东荣大厦516甄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henmi@jlu.edu.cn,其中包括申请材料中要求的电子版材料,以及附件3、4、5、6的电子版。